日租套房违法营业还刊登广告 台中5年共裁罚621万
因在网路刊登违法日租套房营业讯息遭台中市府观光旅游局裁罚的案件,从2017年到2022年底,累积已达207件。(台中市府提供)
随着疫情趋缓,民众出游增多,不只饭店、民宿积极抢客,日租套房也发展迅速,但台中市法制局指出,日租套房违法营业,安全等问题多,台中市府从2017年起针对日租套房违法刊登广告者裁罚,5年来累积裁罚件数207件、累积裁罚金额621万元。
台湾自由行旅游方式盛行,许多旅客透过脸书、部落格、IG等网路媒体订房,法制局指出,都会区的「日租套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但这些日租套房都未取得旅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许多业者抱持侥幸的心态,以为只要不被抓到有营业的事实,便不会受罚,但其实,以任何宣传管道提供讯息也不合法。
法制局长李善植表示,日租套房在卫生、消防及建筑安全均无保障,为有效根绝非法旅宿业者,2017年发展观光条例增订未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证,若违反规定者,可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提醒业者勿存侥幸心态。
法制局强调,因在网路刊登违法日租套房营业讯息遭市府观光旅游局裁罚的案件,从2017年到2022年底,累积已达207件,罚锾金额为621万元;许多业者辩称不知道此法规、网页刊登是为了增加房屋销售曝光率等,坚持提起诉愿,但多数不会被市府诉愿审议委员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