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携带「OK绷、药妆」有限量规定 触法最重罚300万

▲OK绷等医疗器材都有携带入境数量规定。(图/食药署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暑假是出国旅游高峰,不少民众喜欢去国外买药妆,食药署提醒,入境携带药品有限量规定,且仅供自用,不得贩售,违反转卖可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处以3万至300万元罚锾。另外,包括OK绷、液体OK绷、卫生棉用品等医材,也都有入境携带数量上限规定。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萧惠文表示,个人自用食品的「锭状、胶囊状」每种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计不超过36瓶(盒、罐、包、袋),一般食品价值则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总重量在6公斤以内。

▲国外购买食品入境数量上限规定。

个人自用药品方面,食药署药品组简任技正黄玫甄表示,非处方药品每种至多12瓶(盒、罐、条、支),合计不超过36瓶(盒、罐、条、支)。处方药者若未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以2个月用量为限;有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者,不得超过处方笺等文件开立合理用量,且至多为6个月用量。

管制药品则需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 ,不得超过处方笺等文件开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为6个月用量,并应避免购买携带含我国管制药品成分药品回国。另外,寄送一般药品回国,应向食药署申请核准,且管制药品不得邮寄或快递。

▲入境药品携带规定。

而有关个人自用医疗器材,如OK绷、液体OK绷、卫生棉用品、隐形眼镜、医用口罩等,携带或邮寄方式输入,都有数量上限,并以半年一次为限。个人自用化粧品应留意海关「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等规定,若购买以玻璃安瓿(AMPOULE)为容器的个人自用化粧品,需向食药署申请核准后才可输入。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提醒,现在很多民众会在网路上征求网路代购,代购者携带入境的量一样受个人自用限量的规范,只要是没有经过边境查验程序就不能贩售,若购买回台后,规避查验在网路上贩售,可依违反《食安法》可处3万到300万元罚锾。

▲携带入境的药妆仅供自用,不得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