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昱在美控告聯發科藉專利官司違反「反托拉斯」遭法院駁回
联发科在美被瑞昱指控以专利兴讼骚扰违反反托辣斯一案,因证据薄弱而遭法院驳回。美联社
瑞昱(2379)在美国控告联发科(2454)反垄断官司一案,周一遭到法院驳回。瑞昱指控联发科和专利所有者联手,以毫无根据的告诉,试图将对手逼退智慧电视晶片市场。
瑞昱于去年2023年6月在美国提告,指控联发科和IPValue Management子公司FLS之间的授权协议中暗地鼓励FLS向瑞昱提告,FLS后来对瑞昱四度提出告诉。
不过,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皮兹(P. Casey Pitts)5月3日发出的裁定写道:「瑞昱作为提告理由的诉讼,涉及受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请愿,依据所谓的 Noer-Pennington原则,不能成为联邦反托拉斯主张或相关州法主张的基础。」
皮兹也否决了瑞昱主张这些诉讼并不符Noer-Pennington原则的「虚假诉讼」(sham litigation)的例外情况。瑞昱主张,由FLS在德州和国际贸易委员会(FTC)提告的次数和自己所遭到的诉讼次数和告诉本身的骚扰性质,并不能一体适用Noer-Pennington原则。
但皮兹表示,瑞昱未能举证这些诉讼对业务造成「沉重负担」,他也说,单单四起诉讼就援引「虚假例外」(sham exception),尚有疑义。
皮兹给瑞昱21天的时间修改后重提告诉。
瑞昱和联发科均生产用于智慧电视和机上盒的晶片。据瑞昱表示,联发科在电视晶片全球市场拥有近60%的市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