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数位员工伪造请款单 骗走312万多元 遭判赔确定

三创数位公司员工伪造请款单,骗走312万多元,最高法院判决赔偿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10年前任职三创数位人资部的黄姓女子,借由职务之便,填载内容不的实请款单,骗走公司薪资及奖金312万9257元,最高法院维持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判决黄女须赔偿诈骗得手的金额,至于她老公张姓男子必须连赔赔偿提供银行帐号让黄女骗走26万多元的奖金确定。

三创数位公司指控,黄女从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间,虚伪填载内容不实之请款单,使财会部门承办人员制作会计传票,再对银行送出总额不实之取款凭条,黄女再以此方式领走高额的薪水及奖金。

高院认为黄女用诈欺方式骗取三创公司汇款,须赔偿三创312万9257元,案发时张姓男子将自己帐户提供给黄女使用,确实有帮助黄女使她容易遂行诈取三创公司金钱之侵权行为,张男须就黄女赔偿的金额中26万5238元部分连带给付,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