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戒期间 台湾波兰首度完成受刑人移交
法务部国两司检察官林明谊(陈志贤摄)
法务部国两司代理司长汪南均(陈志贤摄)
法务部在疫情三级警戒期间,完成首件波兰籍毒品案受刑人移交程序;法务部国两司4日表示,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已移交7名德籍受刑人、1名英籍受刑人、1名丹麦籍受刑人与1名波兰籍受刑人分别返回母国继续服刑,未来仍将在确保防疫优先前提下,积极推动国际合作。
负责这件移交外国受刑人案件的国两司办事检察官林明谊,对于承办欧洲司法互助事务,感受甚深。他说,办司法互助的检察官要懂国际合作之道,否则会被牵着鼻子走。
林明谊回忆,他当年承办英商林克颖遣返案,心情随着苏格兰法院的判决起伏,最终得知我方败诉确定,在处理新闻稿时,他想起被害人家属的心情,难过的不能自己,觉得对不起家属的期待,忍不住流下泪来。
国两司代理司长汪南均说,国际司法互助牵涉外交机密、侦查机密,办理相关业务并不容易;林明谊手上曾完成5个国家的司法互助签署,相当不容易。
法务部说,今年2月23日台湾与波兰的刑事司法合作协定正式生效,5月17日与波兰司法部、波兰台北办事处、外交部、驻波兰代表处、桃园地方检察署完成首件波兰受刑人移交程序。
移交的波兰籍受刑人,因运毒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被判刑9年,在监狱服刑4年后,他因语言不通,想返国服刑,因此在台波合作协定完成签署生效后,即提出申请移交回波兰服刑,法务部召开审议小组审议通过,再核发遣送受刑人命令,交由桃园地检署执行移交。
但因当时正值疫情严峻期间,为确保相关防疫作为滴水不漏。因此波兰司法部指派3名警官抵台执行接返受刑人任务,除须提供「登机时间3日内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外,相关单位对于波兰警官通关、专车接送、防疫旅馆安排、核酸检测等事宜多次沙盘推演,务使警官与一般旅客分流,并确保他们穿妥防护装备、落实入境体温检测等防疫规范,过程相当辛苦。
该名波兰籍受刑人由调查局人员在桃园国际机场移交波兰警官,搭机返回波兰,该受刑人也已于5月18日返抵波兰发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