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恋竟抓狂砍死情敌 莽男:正当防卫!二审仍判无期
三角恋竟抓狂砍死情敌,高男主张是正当防卫,二审仍遭判无期徒刑。(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高姓男子与廖女交往,去(2023)年获知女友与45岁潘姓前男友藕断丝连,2男在廖女住处起争执,他持刀将对方杀死,一审国民法官法庭将高男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诉,主张是正当防卫,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不采信其辩词,仍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
高男在2023年3月21日凌晨1时30分,至廖女位于北市住处时,与潘男因故发生口角争吵,复因情感纠葛而对潘男甚为不满,当日又遭潘划伤耳际,适见潘欲强夺廖手机,遂气愤难平,以折叠刀对潘砍杀至少3刀,并于潘防挡时,仍持刀继续挥砍,致潘失血过多而停止呼吸心跳,经送医急救后死亡。
一审经国民法官参与审判,将高男判处无期徒刑,他提上诉主张是正当防卫、否认犯行,高院二审认为,潘举起左手防挡之际,高仍持刀继续挥砍攻击,他主观上并非出于防卫意思,自无正当防卫之适用。
高院考量高男犯后否认有杀人犯意,对于厘清犯罪事实及节省司法成本之助益程度有限,且其案发后仅有设法脱身之心,并无真挚救护之情,复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亦未取得对方之谅解或宥恕,驳回上诉,仍判处无期徒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