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熱模組大廠超眾被日企收購 家族2人涉內線交易遭起訴

士林地检署。记者李隆揆/摄影

散热模组大厂尼得科超众(6230),2018年间经日本电产株式会社公开收购,原本一手打造超众公司的吴氏家族,经家族会议取得共识同意收购案,不料家族第一代「五叔」吴男,及原持有7百张股票的陈男明知此重大消息,涉在限制交易期间买卖股票,拟制性获利分别66万余元、7百万余元。2人犯行曝光遭调查,认罪缴回犯罪所得,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内线交易罪嫌起诉2人。

超众公司是吴氏兄弟在1973年间携手创立,经营散热模组、散热片、热导管及微均热板制造。因吴家兄弟逝世,公司转由第二代接班经营,但第二代接班人并非散热制造产业出生,但希冀公司继续传承、成长,有意寻找专业经理人接手,2018年间对于供应商「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提出并购案,极感兴趣,因此开家族会议,获得家族首肯同意此事。

日产电机2018年7月传送备忘录定稿给时任董事长吴女(涉案部分移转管辖),将两阶段收购,公开收购价106元,董事席次中5名及董事长,由日产电机指派出任等,当年7月19日吴女签署备忘录回传日产电机。

起诉指出,「五叔」吴男,是超众公司第一代成员,2018年7月15日在家族会议中,知悉日产电机提出106元公开收购价,得知此重大消息,在当年9月20日至27日,分别买进29张公司股票,消息公开后10个营业日均未卖出,依消息公开后10日收牌平均价105.3元计算,拟制性获利分别66万9920元。

另一人涉内线交易的则是,吴家排行老六的国小同学陈姓男子,陈男因和第一代经营者有渊源,持有7百张股票,且在董事会拥有一席之地,陈男安排法律系背景的女儿(获不起诉)担任董事,从女儿得知此日产电机与吴氏家族并购案,收购条件为分配董监事席次,若公开收购,即失去此董事会席次,女儿在代表全体应卖人签署备忘录定稿后,转告陈男此事;陈涉嫌同样在限制交易期,2018年7月23日至同年9月28日,共买卖公司625张,计算拟制性获利分别713万9990元。

全案经新北市调查处送办,检方认定,本案重大消息明确日为2018年7年15日吴氏家族会议,一致同意参与公开收购日,吴男、陈男涉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依法起诉,2人侦查中认罪,也缴回犯罪所得,建请依法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