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寿资本偏低改善计划不足 金管会禁增利害关系人交易
▲金管会。(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三商美邦人寿(2867)因资本适足率(RBC)及净值比均低于200%及3%,且其所提财业务改善计划也无法达标,金管会今(11)日出手裁罚,禁止三商美邦人寿新增与利害关系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到三商美邦人寿得在一个月内提报具体、完整的改善计划,直到RBC回到200%法定标准并报经金管会同意后,才能恢复办理。
保险局副局长蔡木炎表示,三商美邦人寿2023年底资本适足率为111.09%、净值比率为2.97%,金管会依据保险法第143条之6第2款第1目规定,在今年4月2日函令该公司提出提升至「资本适足等级」之增资、财务或业务改善计划,且计划内容应完整,有具体明确之完成时程,并应定有具体备援方案,并叙明若所提改善计划未完备则视为未提出。
蔡木炎表示,根据三商美邦在今年5月6日及5月16日函报改善计划,该计划列有6项改善方案,分别在2024年完成1.不动产转列投资用、2.现金增资3亿股、3.私募负债型特别股、4.发行次顺位债券50亿元等4项。
2025年则完成5.私募普通股或特别股、6.私募国内可转换公司债等2项,并提出于2025年可评估启动备援计划。
蔡木炎表示,金管会审查后认为三商美邦人寿的改善计划存在二大问题,一是无法确保可于113年底前完成、二是特别股等操作方式缓不济急。
金管会指出,三商寿称可在今年12月完成私募负债型特别股,但迄改善计划函报时尚未与洽谈中投资人签定合约,且就签约时间、申请审查及资金到位等程序均无具体时程,能否如期完成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无法确保可于113年底前完成。
另按该计划推估,不动产转列投资用、现金增资3亿股、发行次顺位债券50亿元均完成下,该公司113年度资本适足率仅可提升约17.9个百分点,纵使加计私募负债型特别股可如期完成,整体改善计划仅可提升113年度资本适足率约30.4个百分点,若以该公司113年6月底资本适足率自结数约150%估算,加计上开113年度计划推估资本适足率改善效果,预估资本适足率仅能提升至约180.4%,改善计划无法确保该公司113年度可提升至资本适足等级,事实明确。
三商寿称可于114年度完成私募普通股或特别股、私募国内可转换公司债等二方案,但114年度方案本身即无法用以提升113年度资本适足率,金管会认为此举缓不济急,计划所列执行进度仅规划中,未提出执行方案所需各项工作之具体时程、合理性及可行性评估等,显有高度不确定性。
官员指出,三商美邦人寿规划备援方案于114年度方评估启动,显然无法补救113年改善方案未能如规划达成,所导致资本适足率无法提升至资本适足等级之备援效果,难以有效发挥备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