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司机载摩铁「冲刺给温暖」害怀孕 她无奈:没朋友才委屈自己
▲小花渴望朋友,50岁的司男抓准这点,半哄半骗3度带着她在台北摩铁害小花怀孕,让小花的母亲气得提告。(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123RF)
1名身心障碍少女小花(化名),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生活却相当寂寞,渴望朋友的她,在上下班通勤时,认识了年约50岁的司姓公车司机,小花本以为终于交到朋友,不料司男竟半哄半骗,三度把她带到台北摩铁「冲刺给温暖」,直到小花发现生理期异常,一验才发现已怀孕13周,让小花母亲气得对司男提告。法院一审依趁机性交罪判司男6年6月徒刑,民事再判他须赔100万元。
司男于2015年间,在客运总站服务时认识小花,谈话间得知小花「想要朋友」,便与她互留手机号码、加LINE,并在假日邀约出游,过程中他利用小花寂寞的心理,以巧克力、零食引诱,3度带小花到台北市的摩铁性交。
小花虽然没很喜欢司男,但好不容易交到「朋友」,她也只能委屈自己让司男逞欲,直到2016年9月间,小花发现自己生理期异常,隔月到医院检查后,才惊觉已怀孕13周,经引产后检验DNA,小花的母亲才知道女儿被色大叔蹂躏,气得提告。
司男于审理时否认性侵,指小花搭车时「给的都是全票」,称不知她身心障碍,送巧克力更是2人交往的小浪漫,发生关系是双方合意。
客运人员证称,在总站搭车的客人,司机都认识,在小花工作单位那站上、下车的,基本都属同一单位,下班时总是一群少女一起上车,只要聊过天,就知道她们跟一般人「不一样」。
小花也委屈地表示,她没有很喜欢司男,跟司男更不是男女朋友,因为她没朋友,才把司男当朋友;法官认为,司男利用小花心智缺陷、渴望交友的心态,数次趁机性交,且犯后避重就轻,也未与家属和解,判司男6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小花的母亲本向司男及客运公司,连带求偿100万元,但法官认为犯行是司男个人行为,判客运公司免赔、司男须赔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