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持「台湾技术士证书」享同等待遇 职业培训补贴1.7万

▲持有台湾技术证书的人,现在到厦门可享职业培训待遇。(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厦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7日联合发布新政策,持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人才在厦门自贸区与当地台企范围内,可享受相对应技能人才同等待遇,包括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政策,1人最高补贴可达394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7万)。

中新社报导,厦门市人社局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陈国表示,《关于台湾技术士证书匹配规范的通知》的新政从8月1日开始,实施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包容共存的「一区两标」制度

对应方式如下,台湾技术士证书丙级乙级和甲级持有者可对应大陆职业资格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和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

2017年,厦门市人社局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大陆与台湾职业资格互认可行性研究,形成《关于开展大陆与台湾职业资格互认可行性报告》,对台湾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进行研究并提出借鉴建议

据了解,台湾人才持技术士证书需比对职业资格证,并提供证书原件,且要有台湾权威机构公布的技术士证书查询资讯,或能够认定技术士证书真实性的方式。

确认之后就可依据「对应方式」,享受参加大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厦门市高技能人才表彰评审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多项政策。其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厦门市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最高补贴1人可达3940元人民币。

资格证书包容共存的「一区两标」制度。(图/记者魏有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