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岳母及繼子...三重滅門凶嫌一審3死刑 高院訊問庭只答「七個字」
新北市男子张泓毅勒毙妻子、岳母及继子,伴尸6日后弃尸租屋处,窃取现金、存折、首饰逃亡,一审国民法官庭依家暴杀人等罪判张3个死刑,为国民法官庭判死首案。张上诉后因羁押期限届满,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庭讯问,张过程中仅回答法官「7个字」,庭讯不到三分钟结束。
张泓毅庭后面对媒体询问「被判3个死刑有没有意见」、「希望改判吗」均没有回应。
张泓毅羁押期限将于5月26日届满,高院今开讯问庭调查;法官问及对于延押有没有意见、健康状况有无问题、有没有话要对法官说,张弘毅仅回答七字「没意见、没有、没有」,而律师也表示无意见,法官谕知候核办。
张泓毅一厢情愿认为妻子活得不快乐,2024年4月30日晚间至隔日凌晨,趁妻熟睡以枕头闷住面部,一手勒住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伴尸1日后,又认为岳母是两人不快乐元凶,同年5月2日凌晨潜入岳母房间勒毙她。
连夺走2命后,张为图「方便逃亡」,同日下午5点再以双手和充电线,辅以毛巾塞进嘴巴,残忍勒杀继子。隔日中午,张外出至ATM盗领岳母15万存款,4日持岳母信用卡在交友网消费升级VIP服务,6日中午逃亡,将岳母玉镯、项链及母、女二人身分证、存折、印章和信用卡偷走,带着爱犬博美狗南下至台中,伪签父亲姓名入住旅馆,被捕时紧抱爱犬,冷血弑亲震惊社会。
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一审查出,继子死亡前曾遭张折磨数十分钟,犯行可谓虐杀,「视人命如草芥,应予严谴」。张犯后经台大医院精神鉴定,未见悔意,甚至说再一次还是会杀死岳母,更多次供称,如有机会还要杀害妻子胞姊和她王姓前男友,极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
一审认为张基于直接故意、出于预谋连续杀人,以明显不人道、有辱人格、极端凌虐残忍手段,杀害30岁陈姓妻子、69岁刘姓岳母和年仅3岁的陈姓继子,符合宪法判决「犯罪情节最严重」的死刑要件。
新北市男子张泓毅勒毙妻子、岳母及继子,伴尸6日后弃尸租屋处,窃取现金、存折、首饰逃亡,一审判处3个死刑。记者林孟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