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逃犯匿名隱身公司 非特殊行業雇主難查證

涉犯杀人未遂简姓男子脱逃4天,昨天在新北新庄落网,他涉用假名企图隐身人力派遣公司,仍漏了馅。新北市劳工局表示,除非是保全、计程车驾驶等特殊行业,雇主才能要求提供警察机关核发的「良民证」,其他行业不能要求求职者提供非属就业所需的隐私资料。不过劳基法第12条有规定,「劳工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劳工局说,比较常发生劳工刻意隐瞒过去的工作经验、薪资,以及学历造假等情事,导致雇主误信而受损害,遇到这些状况,雇主都可以无须预告立即终止劳动契约。

根据报载,简男应征到的是「1天1400元工资、包吃包住」工作,因此顺利住进宿舍。劳工局表示,其实包含移工在内,劳工朋友都享有居住迁徙的自由,只是移工住宿场所变更后,雇主要在7日内通报地方劳政机关,并向移民署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

本报报导,派遣公司老板无奈说,简男20日当天谎称身分证掉了,用假名「简信宏」应征,直到上工第二天派遣签单写了真名,他才惊觉怎么和新闻报导逃犯名字一样,赶紧报警处理。

基隆简姓杀人未遂犯逃亡4天,昨天晚上在新北新庄落网。记者曾伯恺/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