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高雄「撒钉怪客」恐再犯 检方声请羁押遭驳还饬回
陈姓男子在林园区沿海路一带沿路撒铁钉害路过的汽机车轮胎遭刺破,20日被警方查获时,腰带上有一杯满满的铁钉。(民众提供/郭良杰高雄传真)
陈姓男子连续在高雄市小港、林园地区沿路撒铁钉、丢玻璃瓶,害不少民众机车、汽车轮胎惨遭刺破,20日他在林园沿海路撒铁钉时,被林园警分局专案人员逮个正着,在他的腰袋上查扣一整杯的铁钉,机车置物箱另还有一大袋。警方侦讯后将陈嫌移送高雄地检署,经检察官复讯,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及强制罪嫌,向法院声请羁押。但法官认定不符羁押要件,当庭将陈嫌饬回。
警方查出,53岁陈姓男子于今年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间在小港区中山四路与民益路口南下慢车道,骑乘重机车朝该路段快车道投掷玻璃瓶,警方讯后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4款,移请高雄地方法院裁处,被罚3000元。
陈嫌目前无业,他向警方供称怀疑有人尾随他,他为阻人跟踪才会撒铁钉破坏车辆,今年5月他在小港区沿海路段,沿途丢掷铁钉,小港警分局2次通知他到案,但他人都没出现,直到8月31日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函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林园警分局锁定陈姓男子涉嫌在林园沿海路一带撒铁钉,20日中午12点多,趁陈嫌从住家骑车外出,尾随搜证,于林园区石化三路、文贤南路与沿海路三段路口均发现陈嫌有明确撒钉犯行,随即将人拦下,当场查获他的腰带绑着一个塑胶杯里面全是铁钉,车上置物箱还有一大袋。
警方依涉犯刑法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以现行犯逮捕并查扣相关证物,同步汇整小港分局相关事证,侦讯后将陈嫌移送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经检察官连夜侦讯后, 21日上午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及强制罪,有再犯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羁押,但法官审理后认定不符合羁押要件,当庭将陈嫌饬回,检方表示将再提出新事证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