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兵风波/「闪兵一班2」更大咖!陈柏霖、修杰楷5艺人+3人自首

▲艺人陈柏霖(左1)、修杰楷(左2)、书伟(右2)、坤达(右1)涉闪兵。(图/记者陆运升、陈以升摄)

记者黄资真/新北报导

艺人王大陆闪兵案,意外引爆台湾演艺圈「闪兵一班」名单,新北地检署在2025年10月21日清晨发动第三波搜索行动,带回艺人陈柏霖、修杰楷、Energy书伟(张书伟)、小杰(廖允杰),以及在22日从国外返台的Energy成员坤达,并在11月14日被起诉。

新北地检署掌握新一波闪兵名单后,在2025年10月21日清晨发动第三波搜索,先后带回艺人陈柏霖、修杰楷、Energy书伟(张书伟)、小杰(廖允杰),讯后分别以35万至50万元交保。

男团「Energy」成员坤达因前一天跟着综艺节目到加拿大出外景,警方上门扑空,仅见到独自在家的妻子柯佳嬿,而坤达接到消息后立刻买机票,于22日清晨抵台,并被已在机场等候的刑事局拘提带回,讯后50万元交保。

▲男团「棒棒堂」成员小杰。(图/记者陈以升摄)

新北地检署于11月14日再起诉12人,提及闪兵集团主嫌陈志明于2010年至2011年间,向修杰楷等5人收取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费用,教导役男向区公所申请役男变更体位复检,并由陈志明代为量测自费附挂之24小时血压机,取得中度或重度高血压结果,借此获得免役资格。

后于2021年至2024年间,向古姓男子等5名役男收取10万元至22万元不等费用,以上开类似手法取得高血压假证明后,取得免役资格。

检方认为5名艺人享有高度媒体关注与名声所带来的社会红利,对青年世代具有相当影响力与示范作用,竟蓄意规避兵役,严重背离社会对公众人物之期待与公民应尽之责任,建请法院量处2年8月刑期,另5名役男仅因工作等个人因素,花钱委托逃兵,其中法定役期为 4 个月者,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1 年之刑;法定役期 1 年者,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2年2月之刑。全案在新北地院审理中。

此外,艺人唐振刚、薛仕凌、阿达分别在10月28日、11月4日、11月5日前往新北地检署自首,讯后除了唐振刚无保请回,另2人皆是30万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