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懲戒權 犯罪學者:暴力管教將陷惡性循環
行政院会昨拍板民法第一○八五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文字。儿盟认为,正向教养资源需普及,否则法律归法律,家长还是照打。示意图。记者林伯东/摄影
民法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为避免遭误用或作为暴力行为借口,行政院会昨天拍板修正民法一○八五条,删除惩戒两字。专家呼吁,政府应祭出配套措施与宣导活动,引导民众,家长也进行「正向管教」,防止不当的情绪与过当的行为。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暨研究所教授林明杰说,父母管教孩子方式通常是延续上一辈,有人基于责任感,认为「养不教、父之过」,而采取体罚等管教行为,但不当管教除了影响孩子身心灵健康,还可能造成孩子不受控制,甚至对同侪、朋友出现暴力倾向与行为,不该延续这种恶性循环。
林明杰以孩子经常发生的「不愿意写功课」为例,建议可先规定在前一个小时或后一个小时先写一半或三分之一,让孩子较没有压力,等孩子达到初步目标后,先口头称赞「很好,你都可以做到」,直到功课完成后,再于可行范围内给予奖励,重要的是尽可能让孩子保有尊严、自主,以逐步培养自律精神决定分内事务。
至于怎么管教孩子,林明杰建议父母可用耐心,学习「正向管教」,落实赞美、引导、倾听,并在孩子达到要求时,适时给予奖励,让孩子明确知道「可以怎么做、做什么才会达到标准」,而不是用打骂教育。
林明杰认为,卫福部社家署、教育部等应提出相关配套措施,除了详尽公告相关条文与细则,也可透过示范影片、宣导活动,提醒为人父母者,何种行为即有触法疑虑。
台北教育大学特殊教育学系系主任詹元硕建议,交换条件式的管教方式,只能作为初步介入手段,希望家长也要回头去对孩子说明「为什么要这么做」,此外,也要避开物质奖励,也就是不要给钱、礼物,可以亲子间的家庭活动代替,像陪孩子一起散步、打球,落实陪伴与照顾,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