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高起点办好新建学校

如何构建优质均衡教育服务体系?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30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所有县(市、区)均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显著提升。

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学校

《实施方案》明确,从优化学校规划布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保障群体教育公平、着力提升育人质量6个方面,加快推进山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化学校规划布局方面,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进程、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因素,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落实配套教育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效保障城镇学位资源供给。

同时,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科学合理、一镇一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按程序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学校。撤并乡村学校的土地和校舍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工程等项目,逐县(市、区)建立学校标准化提升工作台账,明确项目内容、规划投资及完成时限,到2027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

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方面,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信息科技、心理健康及特殊教育等教师配备。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均衡配置,到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3以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巩固提升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水平。

实施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高起点办好新建学校

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高起点办好新建学校,确保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学校共同体建设等强校带弱校机制,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质量。实施强镇筑基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建立区域协作机制,鼓励支持教育发展较好的市、县(市、区)对基础薄弱市、县(市、区)予以帮扶指导,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保障群体教育公平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要求。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关心关爱机制,防止发生失学辍学问题,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建立学习困难学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

同时,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专门教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市专门学校建设,满足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需求。

持续开展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

着力提升育人质量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实施强课提质行动,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推动课堂教学全面达标。强化教研支撑,完善省、市、县、校教研体系,提高教师业务素养和育人水平;定期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培育,推广应用优秀教研成果,深入开展优质课、精品课遴选,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规范办学监管,持续开展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提升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学校非教育教学负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