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难35天花150万救!李明翰怨「救援品质」 花莲消防局火大声明
台北市29岁男子李明翰5月13日独自攀登「能高哈仑横断」探勘路线,失踪将近一个月后,大难不死,最后以手机求救,搜救人员上山搜救找了5天,终于在6月20日找到人。不过这次救援代价150万元,将由政府埋单,李明翰却在28日受访时表示支持付费搜救「但是台湾搜救品质还有很大进步空间,若做到搜救专责、专职,就有资格收费。」对此,花莲县消防局看了报导,火大发声明稿回应「若台湾搜救品质不足,怎可能2次成功救援(他)。」
登山客李明翰5月独攀「能高哈仑横断」,不料跌落溪沟双脚骨折,受困35天后,直到6月20日才被救难人员吊挂送下山就医,休养1周后逐渐恢复体力。李明翰28日出面说明遇难经过,表示自己靠意志力跪爬10公里,在棱线上移动,最后顺利获救。
李明翰报案时,提到他在6月12日所带的食物已吃完;他摔落溪谷后在溪谷待了一周,爬上哈仑旧铁道等了3天,最后勉力爬上棱线打电话求援。
29岁的李明翰申自5月13日从南投屯原登山口入山,进行15天的「能高哈仑横断」行程,原预计28日从花莲寿丰乡池南鲤鱼山下山。但在15日以简讯向父母「报平安」后随即失联,家属静等约半个月后于6月1日报案请求协寻。
▲李明翰深山30多天失联奇迹生还获救,躺在担架上由消防人员送往慈济医院急救。(图/记者王兆麟摄,下同)
花莲县消防局说,多天搜索计动员20多人力救援,空勤直升机出动10多架次空侦。当李明翰以手机求救时,即要求他不要任意移动。虽然山区天气不佳,但他搭起帐篷外帐遮风避雨,还有一张塑胶袋盖在身上保暖,所以能避免失温。
消防局表示,李明翰在电话中说有携带GPS,但渡溪时被冲走,因他使用2G手机,无法得知他的座标,只好从他描述研判大约受困在大桧山西北方、海拔2457峰至2418峰间的棱线,不过最后找到他的位置与他描述所在差了1天脚程。
李明翰后来看见有直升机盘旋,知道搜救行动已经展开,但他没有足够的工具升起狼烟,直升机看不到他,他只好以跪爬方式爬上棱线,希望能让搜救人员发现。
有一天在棱线上,他发现携带的2G手机有讯号,立刻打电话求救,但之后天气转坏,直升机没办法飞,他又等了1个星期,后来粮食耗尽,手机也没电,天气却仍没有转晴,决定舍弃所有装备,往哈仑工作站移动。
李明翰沿棱线上的兽径爬上哈仑铁道,山区晚间仍有10多度,不算太冷,可以就地躺着就睡了,白天醒来后就跪爬移动,沿途发出喊叫声吸引搜救队伍注意,直到第3天,还没抵达哈仑工作站就先遇到搜救队伍,救难人员立刻联络直升机,将他送下山就医。
花莲慈济医院表示,李明翰颈椎1、2节受伤,用颈圈固定,另外右小腿、左髋关节骨折,已经进行手术治疗,至于气胸和颅骨轻微出血已经恢复,要完全恢复登山,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
李明翰脸颊凹陷,膝盖、手掌都留有疤痕,体重只剩下60公斤,相较入山前足足瘦了10公斤,受困期间依靠盐巴、剩余粮食和雨水维持体力。李明翰说,自己喜爱大自然,一年有一半时间都在山上,虽然遇到意外,「但始终确定可已下山,求生是人的本能」。
李明翰历劫归来,特别对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说声「谢谢」;他提到,未来自己会更加小心,准备好充足装备,包括无线电和卫星电话等,也希望政府未来能够明确订定搜救付费,以及专人专责搜救队的相关办法。但因为受访提到付费搜救时,表示「但是台湾搜救品质还有很大进步空间,若做到搜救专责、专职,就有资格收费。」此言让花莲县消防局心寒,6月30日发声明稿回应他的说法。
花莲县消防局「对于独攀受伤登山客李明翰6月28日记者会新闻回应」声明稿,全文如下:
关于联合报报导独攀能高哈仑横断坠谷的登山客李明翰于6月28日召开记者会说明遇难及求救过程,所述「支持付费搜救,但台湾搜救品质有很大进步空间,如果做到搜救专责,专职,就有资格收费」、「要不要保险、带什么装备是个人选择和自由」及「不接受法律规范专业领队带领」。
花莲县消防局提出回应表示,台湾攀登百岳、高山活动的热潮非常盛行,然而许多意外事故多为在山区独自行动,不甚(慎)发生失联、受伤等状况,而依历次山域搜救纪录显示,山域主管机关(国家公园管理处或是林务局各管理处)、内政部空中勤务总队、各级消防机关(消防署特种搜救队及各县市消防局)及警察机关在接获报案后,总以最积极的态度、不计成本的展开搜救行动,希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援任务,确保待救者的生命安全。
然而为了更能有效保障从事山域活动民众的安全,现阶段以订定登山管理法规方式规范爱好登山者在从事登山活动前必须做好充足的行前准备,例如必须携带定位器材、紧急联络用的通信设备及供应电源,必须有专业领队申办登山综合保险后再引导从事登山活动,为的是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时的安全保障,希望可以有效降低山域意外事故发生机率。
花莲县消防局统计从99年至105年7年来平均每年发生28件山域意外事故,而106年截至6月底就已发生15件,每次总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检视历次发生原因均以迷路、坠谷、失踪(联)、受伤及高山症等为主,各机关接获山域意外事故报案时,透过横、纵向的协调联系及动员,总希望将失事者安全救出。
而台湾登山活动非常盛行,为了有效保障每位登山者的安全,各县市政府订定登山自治法规,并不是限制民众从事登山活动,而是规范民众在从事登山活动前,就如同出门旅行般应做好充足的行前准备,例如必须携带定位器材、紧急联络用的通信设备及供应电源,必须有专业领队申办登山综合保险后再引导从事登山活动,希望规范要求登山者结伴同行、相互照应,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时的安全保障。
万一不甚(慎)发生意外时,透过领队或是随行者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护处置,透过定位器材(GPS)将身处位置座标提出求救,方能使搜救队伍能在最短时间内抵达待救者身边提供救援所需,这才是有效确保方式。
消防局林文瑞局长指出,这次是李明翰第2次发生独攀事故求救案件,104年6月22日(2年前)李明翰就曾独自攀爬奇莱山域,当时因右手遭石头砸伤,无法自行下山而经搜救护送下山就医,而就这2件山域事件来看,山域独攀风险非常高,倘若台湾搜救品质不足,怎可能2次成功救援,因此,每次山域意外事故搜救成本总是相当高,也都是耗费每个民众缴税的公帑。
因此,透过要求每位登山者投保「登山综合保险」方式,用以支付山域事故时产生的搜救费用,为的是可以落实「使用者付费」精神,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同时呼吁登山客不可过度自信、自大,让自己陷入险境,空耗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