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滥倒垃圾难逃电眼监控 林业署报警逮3人

林业署屏东分署透过摄影机,日前成功拍下在屏东山区滥倒垃圾民众。(林业署提供)

林业署屏东分署透过摄影机,日前成功拍下在屏东山区滥倒垃圾民众,并要求民众自行清理。(林业署提供)

屏东玛家乡山间道路经常遭不肖人士滥倒废弃物,林业保育署屏东分署潮州工作站为能遏止犯行,尝试在污染热点架设缩时摄影,进行24小时录影监控,成功揪出2起滥倒废弃物案件、并逮获3人,已将搜证资料提供警方追查,经环保局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裁处罚锾,后续还需清理滥倒废弃物,恢复环境整洁。

国有林地面积辽阔、地处偏僻,部分民众因贪图便利而心存侥幸,随意将垃圾或事业废弃物倾倒于荒僻的产业道路旁或山林中,不仅造成环境脏乱、水源污染,还令野生动物栖地受到破坏,后续的清理费用也是全民买单。

为了揪出破坏环境的老鼠屎,屏东分署选定污染热点,在隐密处架设缩时摄影全时监控,并从垃圾堆中找到可供指认的事证,最终循线找到违法丢弃垃圾的张姓、廖姓及李姓民众,对于犯行坦承不讳,并由环保局依法开罚。

林业署屏东分署表示,未来缩时摄影机将随时转移阵地,并持续与保安警察合作加强查缉,让没有公德心的民众无机可乘。

屏东分署强调,于国有林地弃置废弃物,已违反森林法第43条,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之罚锾;另如涉及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或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废弃物,依法将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废弃物清理及造林复育费用,亦由行为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