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掺米诈欺起诉 泉顺公司:前员工不满被解职报复
山水米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苗栗地检署22日侦查终结,对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依贩卖虚伪标记商品罪、诈欺取财罪、制造贩卖虚伪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诉。(读者提供/巫静婷苗栗传真)
山水米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苗栗地检署22日侦查终结,对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依贩卖虚伪标记商品罪、诈欺取财罪、制造贩卖虚伪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诉;泉顺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不过泉顺公司喊冤,指一切都是前员工挟怨报复。
泉顺食品公司执行长蔡宠信今日下午5点多,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指起诉内容是不实指控,待收到起诉书后会进行下一步法律行动,他指出,是前员工因不满被解职而检举,而该名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是负责米品买卖业务,怀疑他为了业绩,在客户签约与公司回报讯息之间有出入,公司是依据职员回报的资料出货。
蔡宠信表示,该名员工负责与客户谈米品买卖,他很清楚与客户讲的是什么品种,但他疑似怕业务无法取得,于是回传公司不同品种的讯息,被公司发现后,于去年1月15日将他辞退,他不满被解职转而向卫生局检举,检调单位6月18日到公司调查搜证。
蔡宠信说,公司因为不了解前员工当时谈买卖时,和客户讲什么品种,所以是按照该名员工回报的讯息出货,否认掺米,强调「卖米的人就是检举的人」,公司搜集相关证据,将提供给法官裁决,厘清总总疑点,争取法院还给公司一个清白,「我们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