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男学生轮流性侵女同学 蓝田县公安:未满14足岁不予立案

陕西蓝田发生4名小学生性侵女同学事件。(示意图/CFP)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陕西蓝田某小学上月底发生4名男童校内厕所轮流性侵女童事件,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于昨(6日)发布调查结果,由于涉案的男学生(两名11岁,两名12岁)均未满14足岁,未达成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其中,涉案的4名男学生及受害的女学均安排转学,并惩处该校老师平息众怒

警方称未达成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示意图/CFP)

人民日报》报导,蓝田县一小学于5月27日发生一起由四名男生对一名十三岁女生于下午课间休息时间男厕所性侵的事件,该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与女方家长联系报案。据悉,该校是专门处置教育不良少年的示范学校,却发生此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案经蓝田县公安局调查后,由于涉案的4名男学生均未满14足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达成立案条件,采取不予立案的处置措施。此外,涉案的4名男学生已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陕西蓝田4名小学生轮流性侵女同学后未立案,引起舆论挞伐。(示意图/CFP)

据蓝田县教科局发布的消息指出,事件发生后,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不过,整起案件由于涉案学生为满足刑法年龄限制未立案,也引起网路上一片讨论,甚至有人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过度保护未成年了,「立法的人没想到的是,未成年人也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