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版“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来了
4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旧换新”方案出炉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我省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重大机遇,也是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近期,省政府印发出台了《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7个部分,共提出45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政策。我省聚力实施四大行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七个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汽车、家电、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提出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和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标准提升衔接行动,提出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省工信厅副厅长李鑫表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推动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我省将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振兴升级中心任务,坚持市场化推进、标准化引领、软硬件一体化更新,深入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围绕先进设备升级、数智深度赋能、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提升四大重点,实施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以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为牵引,围绕重点领域设备供给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产品,实施重点设备和产品供给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财政给补贴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落细,省财政将坚持政府市场结合、中央地方联动、存量增量统筹,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设备更新方面,统筹各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集聚效应。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积极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升级;鼓励各市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
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新民表示,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方面,我省财政将积极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升级。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汽车,并在省内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共同挖掘汽车消费潜力。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统筹使用省级支持扩大汽车消费等现有资金预算给予资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在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方面,我省鼓励各市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支持消费者在家电、家具、家纺、家装消费方面购买产品,享受购新补贴。省财政将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统筹省级财政“家居惠民”活动专项资金,支持家电销售企业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大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按比例分担。
省商务厅副厅长梁志勇表示,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机会,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最高不超过2000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各家电销售卖场、品牌商家加大市场投入,在惠民活动中配套开展补贴、让利、促销活动,实现政策叠加效应,激发消费者换新需求。同时,围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持续培育全省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以旧换新“优秀企业”推荐活动,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
电梯加装、更新将得补助
省住建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学锋表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投资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促安全的重要着力点,同时,对于进一步改善我省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安全韧性发展更具重要意义。
我省将对全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技术落后的设施设备;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设施设备;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具体内容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排水、供热、燃气设施设备及管网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等。
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资金支持,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通过多渠道争取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
指导各市建立健全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汽车产业和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省交通厅副厅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段新源表示,近年来,省交通厅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有力地调动各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的积极性。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城市公交车15213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551辆,占比为95.65%,处于全国第一方阵(2022年,我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为94.19%,排全国第三位)。其中,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等8个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已全部实现电动化。总体上看,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广应用规模远远超出预期。
下一步,我省还将继续巩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成果。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各地区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更换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持续提升交通装备无障碍服务水平。太原、临汾市要统筹使用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省级奖励资金,优先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工作。其次,推动各市有序开展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工作。由于我省现有七成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是于2015-2019年期间集中更新的,车上动力电池已超过或临近质保期限,亟需更新换代。我省将积极协调对辖区公交企业的老旧动力电池更换给予财政等各方面支持。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