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扎实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4月1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介绍。
山西是全国著名的文物资源大省。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省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约占全国总量的7%,排名全国第四位,其中,古遗址13477处,古墓葬4298处,古建筑2802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715处,石窟寺及石刻1112处,其他246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分必要。
省委、省政府对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高度重视。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目前,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列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13710”进行重点督办。4月1日,我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对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作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确保我省普查工作开局良好。
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和117个县(市、区)全部按照双组长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我省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普查任务和技术路线,认真组织开展盐湖区古建筑类型国家级普查试点和大同、朔州、晋中、阳泉、长治五个省级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检验普查软件、提出普查建议、摸索普查经验、建强普查队伍。先后配合国家文物局承办了华北片区普查培训班,举办了省级普查培训班,累计培训近300余人次,实现了县级普查队长全覆盖。紧密协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省级普查系统部署和运行保障工作,为全面开展实地调查提供了平台支撑。发布文物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鼓励支持太原师范学院2023级研究生和山西大学文物全科生参与文物普查,为今后从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宝贵的实习机会。
从2024年5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0日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普查的关键阶段。对于复查文物,将由普查队员基于普查系统预置基础信息,逐一核准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现状情况,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重点是掌握当前最新状况,了解“三普”以来变化情况。对于2012年以来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队员基于普查系统预置线索信息,逐一实地开展现场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对于本次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队员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采集信息要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开展文物认定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们要扎实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山西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切实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高质量发展胜势。”省文物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程书林在会上说。
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