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专责医院开立诊断书 近7%劳保局不认

据统计,2022至2023年专责医院开立职业病诊断书,后续申请劳保局职业病相关给付中仍有6.9%不被认定为职业病。(报系资料照)

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上路后,劳动部在全台布建17家职业伤病诊治专责医院及87家网络医院,提供职业病劳工协助,据统计,2022至2023年专责医院开立职业病诊断书,后续申请劳保局职业病相关给付中仍有6.9%不被认定为职业病,虽然仍较于非专责医院认定率高,但不被认定后劳工可能还要另外申请职业病鉴定才能请领给付。

劳工如果怀疑自身疾病为职业病时,可以检附疾病诊断书、既往工作经历及职业暴露史等资料,至各医院就诊,如果赴职业伤病诊治专责医院或网络医院就诊开立的职业病诊断书,通过劳保局核定比达93.1%,且开立的职业病诊断已占劳保局职业病给付比率约72%。

劳动部职安署职业灾害劳工保护组组长林秋妙坦言,目前职业病有各该指引,并且要有相关评估证据,部分医师可能只依劳工主诉就开立报告书或是曝露证据不足,致使劳保局认为不够严谨、不符合职业病通报原则,但如果劳保局驳回专责医院开立的职业病诊断书,劳工可再依灾保法提起争议审议,邀集专家学者调查,提升报告品质。

林秋妙说,职业病鉴定制度也改为中央鉴定一级制、疾病类型分组鉴定、简化书面审查与开会程序,上路至今新增办结的案件天数已缩减40%、平均只剩约200天即可出炉。

劳保局则说,未采认专责医院开具职业病评估报告书核定为职业病原因主要为「非属职业病种类表列疾病,且经医师认定工作贡献度小于50%」、「属职业病种类表列疾病,但未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署所订职业病认定参考指引之条件」或是「其他如非加保期间事故、逾请求权时效、取消加保资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