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视「抹红」选举候选人 立委赖惠员道歉求判无罪

民进党台南市立委赖惠员抹红陈筱谕案,赖二审当庭道歉,求法官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程炳璋台南传真)

民进党台南市立委赖惠员2019年在电视上「抹红」当时正参与立委补选的无党籍陈筱谕,陈女后来落选愤而提告,赖惠员1审遭依选罢法判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案经台南高分院二审,23日开庭,赖当庭道歉认错,并以双方已达成和解,求法官作无罪判决,全案预定8月18日宣判。

赖惠员违反选罢法案台南高分院23日开庭审理,台南市2019年正值立委补选,赖惠员当时参加电视政论节目,在节目上手持「都是国共在操盘」手板,影射说道「大家也知道陈筱谕后面谁在操盘,这个很清楚」,主持人追问「谁在操盘?」她立刻回「当然是中共!」

赖在电视上的一席「抹红」言论引发陈阵营不满,认为该言论已意图使人不当选,愤而提告违反选罢法。

案经法院审理,1审法官认定赖惠员意图使人不当选而传播不实,判处赖惠员4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她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23日开庭时,赖当庭道歉认错,并以双方已达成和解,求法官作无罪判决。

赖惠员在2审时表示,发前之前已善尽求证之责,曾私下向陈阵营相关人士求证,陈女阵营中的国民党大老李和顺与大陆政商关系密切,依据此作综合判断,并认为「抹红」是指政党倾向,为宪法所保障。

赖惠员解释,受邀新闻政论节目评论民进党分裂问题,言词非针对陈小姐,也无使她不当选的念头,对此案早城陈小姐的伤害,她知错也认错,请求法官给自己一个机会。

检方却表示,民代的言论与一般民众不同,加上透过电视媒体散布,赖将陈抹红为中共代理人或操盘手,一定会影响选民投票意愿。

检方要求法官维持1审原判,即使双方已和解,也应考量正值年底选举,作适当判决,以免影响台湾选风。

陈筱谕赖惠员中共选罢法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