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海瑜决定逮捕
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瑜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海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