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奉贤区奉城镇原副镇长姚雪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问题。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姚雪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监管、验收、费用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1万余元。姚雪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姚雪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原专职干部黄山侵占残疾人钱款问题。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黄山在担任曹家渡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专职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由街道管理的多名残疾人的现金及银行账户中的钱款70万余元;利用残疾人亲属委托其照料残疾人生活、保管残疾人财物的便利条件,侵占残疾人钱款7万余元。黄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黄山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虹口区交通协管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倪嘉伟、阮燕、陈瑾、倪佳俪、刘海英违规办理机动车临时牌照牟利问题。2016年11月至2023年9月,倪嘉伟、阮燕、陈瑾、倪佳俪、刘海英接受社会人员请托,单独或结伙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加塞办理机动车临时牌照,以及明知代办手续不规范或申请材料系伪造的情况下,违规帮助办理临时牌照,累计收受好处费共计261万余元。2024年6月,倪嘉伟等5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原收费人员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侵占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2016年至2022年,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利用负责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合同签订及费用征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钱款共计108万余元。林新康、康寿海还伙同他人,采取应收不收、应收少收等方式,共同非法侵吞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148万余元。2024年5月,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受到相应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长期执政的基础。上述4起案例,均为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有的在乡村工程项目中搞利益输送,有的侵吞困难群众救助钱款,有的在“窗口”服务中内外勾结违规牟利,有的在基层执法监管领域损公肥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处理党群关系时的行为规则,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决不能高高在上、漠视群众、脱离群众。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民心所向就是工作导向,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下大气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立足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特点,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查找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短板弱项,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以自觉行动为群众做好事、解难题、办实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不放,着力深挖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建立一批制度机制,切实将正风肃纪反腐成果转化为助力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城市建设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