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被罚款368万元: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8月2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开了针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分行因涉及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深圳监管局采取严厉措施,不仅没收了违法所得1,042,339.57元,还额外处以3,684,679.14元的罚款,两项合计金额超过四百万,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的主要违规事实包括:一是将贷款资金违规对接至本行到期无法兑付的理财产品,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二是在房地产贷款业务中,未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放款,且贷后管理存在明显疏漏;三是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此存单作为质押再次发放贷款,涉嫌违规套取资金;四是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不真实,影响政策制定与市场判断;五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增加了信贷风险。

此外,深圳监管局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共有9名责任人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合计被处以3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一举措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责任追究机制,体现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