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添翼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1000.0
商洛添翼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1000.0
2024年09月09日,商洛市邮政管理局就商洛添翼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商洛添翼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贤烽
住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丹江社区过境路西段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违法事实。以上行为有用户申诉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足以认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
承办单位:商洛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