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件退税款 采逐步核退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2018年度综合所得税后到所得包括营利所得、执行业务所得及租赁所得等归户核定退税案件,将于2020年10月30日开始退税,经该局统计此次核退案件计1千件左右,核退金额约900万元。

北区国税局指出,民众于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办理201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采直拨退税,并已填妥纳税义务人本人之金融机构邮局存款帐户转帐成功者,2018年度综合所得税后到所得之退税款,将于退税当日(2020年10月30日)直接拨入该年度纳税义务人本人存款帐户,未留有存款帐户者则以支票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