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興觀點/D2C崛起 掌握跨境商機
传统上只要谈到电商,就脱离不了讨论电商平台的三大模式 : B2C、B2B2C、C2C,在网路高速发展30年后的现在,跳脱平台的第四大电商模式浮上水面,D2C(Direct to Consumer)意指品牌或是卖家不经过电商平台而自己经营消费者。
D2C的发展来自网路上人群的连结和沟通十分有效率,各种社群社交应用成熟,它造成世界各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都出现成长趋缓、市场力量被社交电商侵蚀的趋势,加上疫情间各种零售商都被迫要加速电商应用,使得电商已经不再是「原生电商」才会玩的游戏,各行各业都已经会做电商。
在这些因素综合下出现的D2C,是电商经营环境成熟普及后的新电商模式,不用经过传统综合性电商平台,由品牌商或是卖家自己经营消费者,直接面对消费者沟通,这样的新商机是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须把握的关键突破点。
对于台湾来说,过去的贸易时代就有许多出口表现突出的消费品项,除了已经有国际品牌的3C之外,机能服饰、运动器材、户外用品、汽车零配件乃至于近年成长幅度大的食品,都有很不错的出口数字,显示在这些品类,台湾具有优势的制造基础。
只是这些品项多是代工类型,自有品牌不多,有一些台湾品牌多在Amazon上开店销售,但是宥于工厂的营收模式仍以代工为大宗,投入电商的资源很有限。
对于电商的消费行为,尤其是美国的网路营销环境掌握不足,无法在网路上建立起「网路原生」的跨境电商经营,受制于Amazon,更没有办法运用直接沟通消费者的D2C模式。
以这些品项的美国电商市场来说,市场电商消费力高,但现在跨境商品的消费占比尚低,具有成长潜力;美国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的动机,第一名为「本国市场买不到的商品」,并不是追求价格,显示海外产品若是尚未进入美国市场,都有被消费者青睐的可能。陌生的海外商品,再加上D2C的电商模式,怎么和消费者沟通就是成功的关键。
美国的消费市场与零售环境和台湾相差甚远,传统上我国产业对美国熟悉的是供应链,是美国品牌的代工厂,虽说有供应链物流基础,但是台厂普遍对消费市场十分陌生,遑论网路生态。
此外,我国零售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不足,在美国的布局缺乏,还没办法为国内电商建立对美国内需消费市场的了解,推动美国跨境电商市场,补足对当地电商消费、社群沟通、网路达人营销、消费数据应用等的电商必备知识及技术,是政策应做、也是不可避免的投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