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更新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

原标题: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引题)

设备更新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唐姝)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4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根据通知,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贴息标准方面,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通知明确,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此外,通知强调确保专款专用,明确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