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陆资快筛剂买票 落选里长:未决定参选不算贿选
内湖清白里里长落选人邱瑞莲(右1)被控贿选等罪,10月4日开庭结束后与先生陈文中快步离开士林地院。(资料照)
北市内湖区清白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邱瑞莲,去年参选第14届里长,被控接受渗透来源资助,输入6000支快筛剂,并在协会发送给里民,意图贿选,被控违反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士林地院15日开庭,当庭勘验去年7月7日国民党党员协商会录影画面,邱主张去年8月才提名,7月间会议时说,会全力帮陈东源里长辅选,当时还没有决定参选,又怎么会构成贿选。
录影画面显示,主委询问邱瑞莲,「如果党部没有提名妳,你会不会支持现任里长陈东源?」并游说国民党要先地方团结,中央才会团结。邱瑞莲当时称,愿意全力辅选,若党部如果没有提名,她就不会参选。辩护人则称,如果没有决定参选,那6月间发送快筛剂,就不算是贿选。
61岁邱瑞莲与先生陈文中均否认犯罪,检方起诉,受渗透来源资助对于有投票权之人行贿,以及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其中快筛剂部分,陈辩称,因2021年5月,疫情严峻,政府开放每人每次输入100剂,有些人是自己买的。
起诉指出,邱曾担任福建省某综合实验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营造师,去年5月间,透过大陆人士,申报进口测试试剂盒,每盒5支共1200盒,收受渗透来源资助,作为贿选使用,并找来人头规避每人每次100支的规定,并在6月间,制作传单,发布「清白里里民、设籍清白里里民」,每人可到社区发展协会领取1盒快筛剂,同时一并发送邱瑞莲服务处的名片,约定投票支持邱瑞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