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志工超级贪!偷偷A走中奖发票 不法获利48.7万惨了

陈姓男子担任社福机构志工期间,竟偷偷A走中奖发票,不法获利达48.7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宜兰一名陈姓男子在担任社福机构志工期间,竟然却趁帮忙核对统一发票的机会,偷偷将中奖的发票A走,直到社福机构人员发现后报警提告,并且经清查后得知,陈男侵占的中奖发票款项,一共是48万7600元,检方侦查后依「侵占对于公益上所持有之物」罪嫌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陈男被指控,他从2020年7月起,在A社福机构担任志工,负责协助整理、核对社会大众捐赠的公益用途统一发票。但他却在2020年10月起至2023年7月28日为止,陆续在取得统一发票1批后,趁核对统一发票的机会,将中奖的发票偷偷放入口袋内,再拿去兑领中奖款项。他也利用在B社福机构担任志工的机会,2020年10月起以同样的首发侵占中奖发票。

法官审酌,陈男对于犯行坦承不讳。犯案时正值青壮,并非无谋生能力,竟不思循正途获取所需,利用社会大众愿意捐赠统一发票从事公益之善意,及对于公益团体会本于捐赠者初衷,而将中奖款项善用于扶助弱势之信赖,为一己私利,将受捐赠之中奖发票侵吞,所为实有不该。

法官认,陈男侵占2社福机构统一发票各1批,经兑领的注中奖款项共计48万7600元。日前依法判决,陈男犯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对于公益上所持有之物,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所得48万7600元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