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光電弊案官員仍任原職?行政調查無下文挨批 經濟部回應了
经济部能源署组长林文信涉光电弊案遭起诉,但仍任原职。图/翻摄自行政院网站
经济部能源署组长林文信被指涉入台南力旸光电案,虽遭起诉,但国民党立委王鸿薇痛批,不但能源署行政调查无下文,且林文信还执行职务,经济部螺丝掉满地。对此,经济部则表示,判决确定前,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才维持林文信现职,但已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王鸿薇表示,林文信涉力旸集团光电弊案,今年4月遭台南地检署起诉,经济部前部长王美花5月在立院答询承诺,收到起诉书一定会启动行政调查。但至今已近4个月,仍未完成行政调查
经济部能源署表示,今年4月26日台南地检署发布起诉讯息后,能源署即于5月7日召开正式甄审会议讨论,但因当时地检署未提供完整起诉书,欠缺具体详细内容可供讨论,故决议请林文信于接到起诉书后即应提供能源署。
能源署指出,林文信于5月27日收到台南地检署起诉书后即转交能源署,能源署在6月5日召开第二次甄审会议进行调查,而林文信针对起诉书中所认定内容有不同意见,也提供相关录音佐证。
能源署表示,能源署并无司法调查权,也不具事实认定的专业及权责,故决议尚需由法院来做最后的判决,能源署并无迟延处理或怠惰,且依法令规定,法院判决确定前,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林员仍维持现职,但能源署已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林员不再接触任何力旸案件。
能源署强调,能源署除早已全数暂停力旸所有案件审理,并已于7月1日函请台南市重新确认力旸公司所送资料,及同时要求台电公司不得支付力旸公司任何购电费用。
能源署也说,自4月26日台南地检署发布林员受起诉迄今,已于5月7日及6月5日进行二次甄审会议及讨论。并于7月1日即予以处理,后续也将视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应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