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7777万元 中国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一审判11年

▲前大陆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一审获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人民币。(图/取自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3年前震惊两岸金融圈的大陆前证监会主席项俊波涉贿案,今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项俊波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项俊波在2005年至2017年,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大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为有关单位个人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862万元。

▲项俊波案一审宣判。(图/取自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

法院公告指称,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

项俊波是在2017年4月9日,被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在被调查前,项俊波还曾于同月6日公开出席活动不料时隔3天,他就成为当时大陆受查级别最高的财经官员,首批官方打虎、抓「金融大鳄」的治理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项俊波还曾在2013年10月17日,以大陆保监会主席身分来台出席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理合作会议(金保会),与时任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交流,并在来台期间与台湾金控业者会谈,推进两岸金融保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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