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9点档》爱不到就毁了妳!男当街狂砍前女友26刀致命

2006年间,王俊明(中)持生鱼片刀,狂砍女友26刀致死。(中时资料照/高政全摄)

王俊明出狱后多次传简讯恐吓前女友。(中时资料照/高政全摄)

「恐怖情人」王俊明因持枪服刑假释出狱后,得知谢姓女友另结新欢要分手,多次寻求复合遭拒,2006年2、3月间,谢女无法忍受王男多次骚扰、恐吓,向警方报案,当王男收到派出所寄发的通知书,更加怒不可遏,当年4月14日持两把生鱼片刀,尾随猛刺谢女26刀致死。

2006年,35岁的王俊明入狱服刑获假释后,出狱第一时间就是找寻谢姓女友再续前缘,结果发现入监服刑期间,交往7年的谢女似早已移情别恋,并有意分手刻意疏远,但王男不甘心不断骚扰、恐吓,甚至跟踪谢女,果真发现她已结交新男友。

案发前2个月的2006年2月,王男仍心存一丝希望,带着两人出游的光碟,到谢家亲友寻求支持,证明两人交往长达7年,希望家人能介入让女友回心转意,但谢女不为所动。直到案发前1个月,谢女不堪其扰,向士林分局报案,控告王男涉嫌妨害自由。

警方发出通知书传唤王男到案,2006年4月13日,王男自邮局领取挂号信件后,自知挽回女友已经不可能,萌生「爱不到就要毁了她」的想法,随即前往延平北路购买2把生鱼片刀,隔天早上7点多,骑机车在谢女住处前等候准备下手。

王男在守候期间,看到谢女搭乘公车,他也跟着上车,但两人并没有任何互动,谢女还对她视而不见,不禁让他怒火中烧,40分钟的车程,在谢女下车时终于爆发,在大同区南京西路骑楼,他朝谢女背部猛刺,当场血流如注,直到谢女倒地仍没有停手,继续刺伤鼻部、左下腭,胸部、腹部前后共26刀。

行凶后,王俊明逃离现场,不与外界联系,躲藏在新北市的MTV,直到身上没钱花用企图找亲友接济之前,警方在他新北市三重住处顶楼将人逮捕。王声称,因为听闻谢女和新男友论及婚嫁,一时气愤才会行凶。

目击证人形容王男下手凶残,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看到被害人跌倒在地,竟然半蹲在旁边,用双手不断捶打,直到王站起来,才看到他双手各有1把刀子,左手的刀子已经弯曲。案经法院审理,一审士林地院判决就提及,王男在光天化日下的人来人往公共场所行凶,手段凶残,对社会造成的冲击很大,在他提上诉后,合议庭以王男「现在觉得很后悔,很对不起被害人」,希望有机会工作赚钱赔偿谢女家属,最终认为他本性应非穷凶极恶、罪无可赦之徒,没有判处死刑与世永久隔绝的必要,驳回检察官的上诉,让逃过一死,判决无期徒刑确定。

※作者简介:「社会老大」是一群资深的媒体记者,经历许多社会事件、司法新闻采访,看尽人间繁华,透过「社会9点档」,带领新旧阅听人,回顾当年新闻事件,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