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救修法2/斷崖式補助 依賴社福竟成貧窮戶的理性選擇
兴隆会所兼任督导林建宇探访低收入户。记者林琮恩/摄影
台湾现行生活扶助由地方政府各自订定,超越低收级距门槛后,补助差异极大,且各县市分类数目各有不同。民团兴隆会所表示,台湾现行生活扶助形同「断崖式补助」,恐让弱势民众一离开社福补助,面临社福资源、工作收入二头空,当预期收入低于目前收入,维持福利身份成了贫穷者的「理性选择。」
政大社工所副教授蔡培元表示,因超越低收级距门槛后,补助差异极大,且各县市分类数目各有不同,甚至遇过民众因为被查到户头有十几元,补助资格遭撤销。建议修法时考虑增加级距,以减少每一级距的补助金额差异,民众计算若划得来,就业赚得钱比干领福利多,就会投入就业市场。
台北市是补助分级最多的县市,低收入户分为五类,第0类指全户都没有收入,每人可以领1万9013元生活扶助费,如果进入到第一类,全户收入低于2308元,每人可领取1万4270元生活扶助费,二者就相差5000元;进入到第二类全户收入介于2308元到8079元间,全户可领取7370元家庭生活扶助费,与第一类相差6900元,与第零类相差1万1643元。
「制度设计重点,是让投入就业市场的民众,有除了工作收入以外的诱因。」蔡培元表示,参考国际做法,有些国家是采取「差额补助」,即民众所赚薪资不足最低生活费时,由政府补助差额,让每位民众维持最低生活水准;也有国家把育儿津贴、租屋补助、工作补助并计,依照低收民众所得算出补助额度。
不过,台湾行政体系已习惯采用「分级距」方式处理补助问题。蔡培元表示,在以级距区分的政策前提下,必须增加级距,让民众每升一阶不必太过费力。但级距分得细致,也会增加一线社福人员行政负担,要分几级也要考虑地方承办人员意见。
目前「社会救助法」第15条设有4年缓冲时间规定,即民众脱贫就业后,最长4年时间不必计入家户收入,可持续保有社福资格。兴隆会所兼任督导林建宇表示,有民众致电地方社会局承办人员,却被劝说一生仅能申请一次,但社救法并无此限制。
卫福部社救司副司长杨雅岚说,询问地方社会局处,均表示并无限制民众申请次数,卫福部正着手拟定函文,要求地方政府不得限制民众申请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