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59条人命 事务官下台了事?
武陵赏樱行造成33死车祸,加上陆客火烧车事件,在同一位交通部长治理下,游览车大事故已牺牲59条人命,显现游览车管理,从车体结构、车籍管理、驾驶员过劳、旅行业恶性竞争与游走法律边缘的潜规则在在是问题。交通部不能记取教训,于陆客火烧车事故后仍苟且偷安,事故再发生,却企图要求公路总局、观光局两局长请辞应付舆论压力。贺陈旦部长应负什么责任?行政院长林全有无监督不周责任,才是应该探究的议题。
赏樱行车祸当然不是偶发事件,否则怎会短短数月内连续两次发生大型不幸事故?造成人心惶惶,莫不担心下一次会不会发生在自己或亲人身上,政府拚观光成效也将大打折扣。游览车营运主要管理责任在交通部,从引进车辆、打造车体、车测、监理,都是交通部权责,贺陈旦部长或可归责官僚懈怠,但他就任已9个月,未针对火烧车事故提出游览车管理新制并监督实施,难道没责任?
试问,双层(高床)豪华游览车于1983年在台湾登陆,几十年来监理单位做了多少把关工作?最根本的载重测试,都因游览车业者利用特权关说而蜻蜓点水放过,遑论35度倾斜测试,假设蝶恋花这辆游览车曾通过35度倾斜测试,这场翻覆浩劫很可能就可以躲过。监理制度呢?估计这辆19年的老车每半年要做一次车测,相信监理单位检验过了,也说了OK,确认这辆老车可以继续跑半年。租车人相信了监理制度,现在却出事,监理制度难道是装饰品?形式过关但不保证安全,岂是政府应有的态度?民众租用游览车的唯一凭据是政府安检过关,如今公路总局的安检不保证安全,交通部可以这样交代人民的托付吗?
靠行车演变到如今的营运模式绝非突发,交通部观光局岂可说不知?司机过劳,没劳保保障,岂非逼人险境求生?劳动从业人员竟需搏命求生,还是文明国家吗?蔡总统说「劳工是我心里最软的一块」,岂不分外讽刺?
双层豪华游览车风靡台湾30年,是旅游市场主要运具,交通部可曾做过道安宣导?3.8米的车高,车内冰箱、影音一应俱全,超重的车体安检是怎么过关?奇怪的是,每辆车都安全过关,这样的安检岂非形同虚设?放纵游览车游走法律灰色地带,交通部说要负主要责任,但主管车辆产业的经济部不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吗?当然最关键的是行政院,难道行政院全不知情?行政院负政策协调之责,游览车行业牵涉旅游、运具、大陆政策,行政院岂能作壁上观?立法委员监督行政院施政,难道不应该关心?监察院职司官箴,难道不应该启动调查?
7个月前的火烧车26条人命可以推给司机个人因素,这回33条人命又该推给谁?谁能保证未来不再发生震惊全球的大车祸?每次的灾难都是一连串不幸的巧合,夸称现代政府的我们,能够这样应对人民的托付吗?
怪驾驶过劳,难道这样的工作模式是突发的?劳动部没有责任吗?社会追究劳动部纵容游览车公司剥削司机休息时间,劳动部部长大人解释,驾驶可以在客人下车游览时「关门、锁车、出去散步」,算是休息。政府可以用如此苛刻态度为游览车司机过劳问题解套吗?价值700万的靠行老车是家当,全家餐食、学费寄托,哪里敢片刻怠慢?大环境这么差,陆客没指望,还有大官说应该换新车,说笑吧!
路政是交通部权责,但游览业大宗客源在学校毕业旅行、户外教学等。教育部维护学童旅游安全,强制学校限租5年内车龄新车,超龄的5年以上老车只能各自求生。当年教育部的规定,交通部没意见?行政院不居中协调?现在怪1日游都是老车,岂不马后放炮?
历次重大灾难事件的检讨都只针对个案,灾难的发生有其直接原因,直接原因背后必有其潜在原因,一再发生的灾难,背后更有结构性原因。面对灾难,只有深刻检讨找出灾难潜因及结构性因素,才能淬取教训,避免灾难再次发生。回顾近年一连串灾难,我们认真检讨了吗?高雄气爆炸翻闹区街市、八仙尘爆又是15条人命,7个月前大园火烧车、1周前的33条人命,我们还可以继续蒙着眼睛,把灾难当成偶发事件应付吗?
政府必须受到人民信任,行政院、交通部务必面对问题、彻底检讨,才能赢回人民信任。如果纵容推诿卸责,找事务官应付舆论压力,这样的政府是自掘人民信任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