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司法是防止独裁最后一道关卡
中天新闻台不服NCC所作「不予换照」的决议而声请假处分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从驳回理由来看,法院不仅对NCC不予换照处分的适法性不足、听证会有重大瑕疵、NCC遭政治力介入的疑虑等社会多所质疑的问题视而不见、闪避回应,令人失望;其中对全案最大争议点的新闻与言论自由,正受到立即且急迫侵害的危险,法院所做出的认知与裁定,更是耸人听闻,令人难以置信!
北高行驳回的理由白纸黑字载明:本院考量新闻媒体属于全体国民之公共资源即社会公器,「其使用及发展应受国家政策与主管机关依法监督」。短短21个字所流露的心态,令人忧心不已。如果这一套讲得通,今后新闻传播教育恐怕得改写了。
起码有4点必须厘清。一是所谓媒体是社会公器的「公」,指的应该是公众、公共,而非政府,媒体是代表不同意见的公众发声,不是被政府统合的宣传。
二是如果媒体的使用与发展应服从「国家政策」,国家或许指的是政府,但「政策」如此抽象,什么才能代表政策呢?「主管机关」可以管媒体,怎么连「政策」也可以来管媒体了?
三是只听说媒体是监督政府、守望社会的第四权,什么时候竟然变成政府来监督媒体了?如果连媒体都被政府监督,政府还能被谁监督?
四是裁决书中竟然完全不论及众所关切的新闻言论自由问题,反倒是一上来便先站稳「国家政策与主管机关依法监督新闻媒体」的官方立场,口气官腔官调,观念威权八股,强调一切都要配合政府和政策,试问,这和民进党政府最爱批判嘲讽「箝制新闻言论自由的独裁共产党」,又有何不同?
没第四权 谁监督政府
另一个驳回的理由同样可笑也可叹。北高行认定中天新闻台仍可用原有人员、设备持续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至于营业收入减少或商誉损害,也可透过金钱赔偿或其他适当方式回复。如此说法完全避重就轻,而且牛头不对马嘴,新闻与言论自由受到严重侵害,岂能用其他物质收入抵算?何况新闻台的性质与工作内涵也和中天娱乐台、中天综合台不同,如何相提并论?
更关键的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四个根基,分别是行政、立法、司法与媒体,四者相互依托也互为制衡。其中前两者在政权运作本质上关系更为密切,例如多数党可同时掌握政府与国会,后两者则各自扮演更独立的监督与制衡的角色。
而目前台湾在民进党扭曲的完全执政下,不仅五权宪政体制已成「绿色大满贯」的超级新威权,连原本应该最多元、最有活力与批判力的媒体环境,从传统的报纸、电视到新兴当道的网路,甚至网军,也均纳入绿色大内外宣帝国之中。
如今台湾的电视新闻台在民进党以国家资源威逼利诱之下,十之八九都已绿化,这些电视台不去监督掌握巨大权力的执政者,反而每天在检讨、嘲讽在野党,现在NCC绿还要更绿、想斩草除根,中天当然是头号战犯;放眼四顾,相对之下,似乎只剩司法体系还留下几许净土,能够对是非正邪的坚持与导正,发挥应有的正常功能。
五权失衡 行政权独大
2016年民进党上台至今,进行了一连串制度的破坏,政治竞争的公平性与开放性出现大倒退,如限制人民言论与行动自由;以「转型正义」之名打压在野党,设立党产会与促转会剥夺在野党的资源与空间;肆无忌惮破坏独立机关的中立性,大法官提名、监察院长与中选会主委任命成为一党之私,独立机关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的中立性也被彻底改变;破坏文官体制,破坏地方自治体制,收编改制水利会、乡镇市长官派等等。
当行政权独大独断,立法权萎缩臣服,媒体又被收编打压,如果连司法权也跟着恭顺驯化,台湾的未来还能有什么希望?司法不仅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将是抗拒威权的最后一道关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