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香港国安法还在摸着石头过河
中国时报社论
香港大动作逮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强力实践《香港国安法》的行动,产生极大的威慑作用。出乎意料的是,黎智英被捕当日壹传媒股价暴涨,次日香港恒生指数狂升,这两个数据反映两个现象:香港民意对香港自由民主的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对香港经济前景的信心,这种反应与台湾看衰一国两制明显不同。
站在台湾的角度,香港实施一国两制23年,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地位虽维系不变,但近期政治明显往「一国」快速推进,「两制」已苟延残喘,证明一国两制是失败的,不可取的,对台湾毫无垂范作用,台湾人不但不能接受,更要坚决反对。这个评价有一定的理据,但并不全面,未能窥见香港问题的全貌。
香港回归中国主权后,由于有北京「高度自治、50年不变」的承诺,加上《基本法》对维持现状的支撑,所以一直抗拒中共与特区政府为了加强管治而伸展手脚,从国安法、国民教育到普选方式,港人都展现坚决抗斥的态度。去年6月爆发的「反修例」或是「反送中」抗争运动,一方面将港人维持自治与抗拒北京管治的坚决意志表达得淋漓尽致,一方面却将暴力化、港独化的偏倚走向表露出来,而外国势力介入发生推波助澜作用,也是信而有征的。
面对明显失控的香港情势发展,北京一方面基于全面管治的既定目标,无法接受港人夺取管治权的意图,另一方面则将问题摆在中美日益加剧的战略对抗上,决心斩除外力介入干预的黑手。于是,有了《香港国安法》的制订,立下严刑峻法,从分裂国家、颠覆政府、制造暴乱与勾结外力等4个方面下手,冀图一举达成「止暴制乱」的目标,收拾香港乱局,追求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发展。
香港国安法范围明确
台湾一般民众看到国安法严厉有加,又在香港设立国家安全署又在国家安全委员会安插顾问,又是将特殊案件转移中国司法机关审理,又是适用中国国家安全法,所以普遍认定「一国两制」已死,台湾必须坚决反抗到底。深究其实,维护一国两制的承诺与实践确是中共中央设定的目标,一旦失去秩序与稳定,香港的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必将失去附丽的基础,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荡然无存,香港的繁荣与前景必然黯淡无光,必须强力恢复香港社会秩序。
从法理上与司法现状上言,《香港国安法》确实非常严苛,但舍此而外,在港人钟爱的价值观与政治体制与内地截然不同现状下,彼此的矛盾与对立日益尖锐化,看似永无化解的可能,暴乱势必无休无止,加上美国等外国势力强力介入,香港何有恢复秩序而安稳发展的计策?
其实,《香港国安法》设定的适用范围堪称有限而明确,除却涉及国家安全的4个领域与4种罪责之外,并未伸展至其他面向。即以外界最关注的「外国或者境外」机构与人员管辖问题为例,规范对象是香港人民,只有与其「串谋实施」的外国(境外)机构与人员才成为适用对象,至于违法行为,则局限于破坏主权与领土完整、阻扰港府与中央法律与政策施行、破坏与操纵香港选举、对香港采取制裁等敌对行动、以非法方式引发港民憎恨香港与中央政府等5个方面。
黎智英获释证明法治
但台湾许多人将规范无限上纲,指称中共将长臂管辖权伸延到全世界,无所不管,还有人认为台湾人只要发表批评港府文章,就可能涉及「引发港民憎恨香港罪」。就其本意而言,又有哪个国家对国家安全问题没有规范?即使是号称自由、民主与法治非常完善的台湾,检视国安法及相关法律,即使未有过之,至少也无不及,民进党政府2018年败选后更一再补强国家安全法制,对两岸交流布下天罗地网。
《香港国安法》的制订与施行,出发点是补足香港政府无法自行完成立法所造成的国安漏洞,同时是为香港乱局与外力介入画定红线。其内容确属严苛,加上近日宣布立法会延选一年,同时取消一些候选人的资格,显示香港确实趋近内地化发展,但选举并未取消,逮捕行动亦未挫低股市,可以看出港人及国际投资者对于香港的经济前景还是看好的,许多港人对于北京及港府的严管立法与强力执法,还是支持的。而黎智英等人于完成调查后随即获准交保,并未如外传「送中」,亦可见《香港国安法》还在「摸着石头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