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掐死馬籍女大生 男一審判無期刑

男子陈柏谚(着灰衣者)涉掐死马来西亚籍蔡姓女大学生。图/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陈柏谚二○二○年间因金钱纠纷,涉掐死蔡姓马来西亚籍女大生,逃亡吞药轻生被救回,侦审时翻供辩称谋为同死加工自杀。士林地方法院不采信陈「受嘱托而杀之」的辩词,认定涉犯杀人罪,但「尚不具无法改善的绝对反社会性」,昨判处陈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法院审理时,死者家属曾透过告诉代理人表示,对陈饰辞狡辩谋为同死加工自杀,感到愤怒,请求法院参酌长荣大学马籍女大生遭杀害案,判处死刑,不要让台湾沦为马来西亚学生的地狱。

卅二岁陈柏谚前年追踪蔡女Instagram,十月间密集联系约一周后见面,十月十三日在蔡女位在台北士林区的租屋雅房,用一卡通Money帐号,汇款九万九九九九元给蔡女,用来赞助她自创品牌,却又要求返还部分款项,作为两人房租遭拒。

士院认定,陈男因此金钱纠纷,气愤以右手掐住蔡女颈部,左手拿粉色玩偶抱枕遮掩蔡女脸部、眼睛,右手持续施力直至蔡女窒息身亡;蔡女颈部伤势遭一次性掐扼,非陈辩称反复多次掐颈,陈否认杀人及抗辩「谋为同死受嘱托而杀之」说法不成立。

陈作案后逃回莺歌租屋处服药轻生,传讯给家人告知寻短念头。陈的双亲报案连同警方赶赴现场救人,陈当时脱口说「我杀人了」,当日送医急救洗胃保住性命。

侦审期间,陈原供称「想吓吓她,不小心失手」,后又翻供,称是因蔡女托梦,决定说出「两人约好一起长眠」,请求蔡女家属同意冥婚。

合议庭认为,此案构成自首,但陈不具真心悔悟,不符合立法意旨,不予减刑。量刑部分,审酌检辩双方意见、量刑前调查报告,认定陈尚不具无法改善的绝对反社会性,因十至十五年徒刑过轻,全案依杀人罪处无期徒刑。士林地检署表示尊重判决,收到判决后研拟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