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贿127万元!花莲秀林乡长王玫瑰惨了 检今提公诉
花莲县秀林乡长王玫瑰去年竞选连任,涉嫌向公所得标厂商收取贿赂及不法利益,总金额高达127多万,今遭花莲地检署提起公诉。(摘自王玫瑰脸书)
花莲县秀林乡长王玫瑰去年竞选连任,涉嫌向公所得标厂商收取贿赂及不法利益,总金额高达127多万,花莲检廉调5月搜索、调查,认为王及包姓厂商两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全案今天宣布侦查终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提起公诉。另外,县府已在6月指派退休校长温永安代理乡长,维持乡务运作。
包女是两间广告行销公司负责人,主要提供广告设计、印刷、图书文具、影印、礼赠品、团体服装等业务,且长期承揽秀林乡公所办理的采购案,每年平均金额约数百万。
花莲检廉调查出,王玫瑰去年竞选连任时,竞选总部、背心、文宣、帽子、布条、旗帜、帆布、宣传车音响等竞选设备、物品及所需劳务皆由包女提供,总价为211万元6994元,双方议价改为177万3112元,包同年底却制作假的报价单向王报价50万元,并提供一张不实的统一发票。
王玫瑰选后仅支付50万元给包女,等同从中收取对方贿赂127万3112元,检廉调单位今年5月至包女住处及公司等5处搜索,通知王、包等9人到案说明,扣押相关证据,认为王、包两人犯罪嫌疑重大,声请羁押获准。
全案经3个月的调查,花莲地检署今宣布侦查终结,检方认为王玫瑰身为乡长,对乡公所办理的采购案件具核定、主管、督导等职权,却收取不法利益,期间更多次收受厂商提供的电动麻将桌、新冠肺炎快筛剂、酒水招待、电视机、租赁车辆等,总金额约8万元,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包女则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商业会计法及刑法等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