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金尚昌10亿 前101董座林鸿明求刑12年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前台北101董事长林鸿明涉嫌掏空股票上市金尚公司资产10亿元,台北地检署23日依背信、洗钱等罪将他起诉,具体求刑12年,同案共有4人遭起诉,5名人头坦承犯行检方缓起诉;被告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供出林曾找人在101大楼内串供,获转为污点证人全案将于24日移审法院

检方调查,林鸿明是前台北101大楼董事长、也是宏国集团副董事长、金尚昌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去(101)年9月间约谈他后认定涉犯重罪不法所得逾亿元,有逃亡、串证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禁见获准,至今已羁押近4个月,预料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检方会再度声请延押。

◄101董座林鸿明涉掏空10亿元。(图/资料画面)

根据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股票上市的金尚昌开发公司,以新北市淡水区米兰水仙附近几十笔土地向集团中联信托贷款18亿元,事后金尚昌未依约还款,中联列为不良债权拍卖,依照金融法规,类似不良债权不得由原本公司或相关人购买,检调发现交易暗藏玄机。

办案人员发现,金尚昌公司向中联信托以土地贷款后不还款,林鸿明疑似成立人头公司,由实际自己掌控股权的启扬建设银拍中标得这几十笔土地,转卖给白天鹅建设,白天鹅再转卖给蓝海建设、大隐开发等公司,层层转手套利超过数亿元。

检调人员怀疑,林鸿明对金尚昌的经营高层,从董事长陈柏文到总经理都有实质影响力,整个交易过程可说是「完美预谋」;检方23日将林鸿明、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财务董翠华及宏国集团副总经理林南聪等4人,依违反证交法罪嫌起诉。

林鸿明在检调侦办期间,仍担任台北101大楼董事长,曾先后找陈祈苍、董翠华等人,教导如何套招及应对检调人员的讯问,将犯行合理化,林的前后供述反复不定,犯罪所得逾10亿元,检方决定将他起诉,具体求刑12年,并科罚金4亿元。

检方指出,陈祈苍主动供出林鸿明曾找他与其他人串供,掏空案幕后操盘手就是林鸿明,检察官认为陈祈苍对案情贡献,决定让陈转为污点证人并请法院减轻刑责;全案除林鸿明等4人遭起诉,另有5名人头,坦承犯行,检方予以缓起诉,个人须向国库支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