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拖打1岁院童 公托女主管诡辩:是用拍的「治岔气」
▲高雄林园某公托中心主任涉嫌虐童,将男童强行拉起悬空。(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高雄林园区某公共托婴中心,今年6月间惊传一名1岁多男童因哭闹不停,吴姓女主管竟涉拍打左大腿,还强抓单手让男童身体悬空,导致男童左大腿等处挫、瘀伤,吴女虽辩称是怕男童哭到岔气才拍打,但检方不予采信仍依伤害罪嫌起诉,并依照《儿少法》112条规定,建请法院加重刑责。
检方起诉书中指出,吴女为高雄市霖园某公托中心的主管,领有幼保科证书之专业人员,今年6月17日见男童在公托中心哭闹不停,愤而以右手掌拍打男童左大腿后,又把男童强拖离原地走了好几步,再以单手抓男童右手臂悬空方式管教,造成男童左大腿挫瘀伤、右手瘀红等状况。
但吴女否认有虐童情事,并辩称当时因为男童呼吸快喘不过去,「我才拍他,并非打他!」针对单手提起孩童等状况,她则解释是因为男童约20公斤,她抱不太动。此外吴女还提出一份「婴儿屏息症」医学资料,解释如果孩童因为哭闹导致肤色变成暗红色或苍白色达2分钟以上,可以用手指刺激脚底,让孩童自然疼痛后重新开始呼吸。
但检方看过监视器画面后认为,依照「婴儿屏息症」资料,吴女只需要刺激脚底,但她却是拍打腿部,显然不符合医学上的要求,且当时公托中心中还有其他人,如果吴女抱不动男童,可以找同事协助,吴女却迳自强拖、强拉,认为显然是吴女的卸责之词,不足采信,依照刑法277条第1巷伤害罪嫌将吴女起诉,并依照《儿少法》被告为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建请法官加重其刑。
高雄市社会局指出,这名吴姓主管事发后已经停职接受调查,之后已经离职,接下来社会局会加强督导公托中心,严防虐童事件再次重演。
▼男童左大腿遭殴打有挫瘀伤。(图/翻摄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