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照駕駛肇事逃逸還叫女友頂罪 竹縣男判刑8月
新竹县陈姓男子无照驾驶徐姓女友的车上路,与机车发生车祸造成2人受伤,事后还叫徐女顶罪,新竹地院将陈男依过失伤害、逃逸等罪判处8月徒刑;徐女犯顶替罪判处拘役50天。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调查,陈男明知未领有驾驶执照,不得驾驶自小客车,在112年8月30日,驾驶徐姓女友名下自用小客车,于新竹县新埔镇行驶时,疏于注意行经闪光红灯号志路口,未让干道车先行而贸然前行。
法官表示,当时彭姓男子骑机车并载彭姓女子疏于注意行经闪光黄灯号志路口,应减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过,与陈男发生车祸造成人车倒地,彭男与彭女皆受伤;陈男随即开车逃离,并告知徐女顶替。
警方获报到场处理交通事故,徐女基于顶替犯意,开车返回肇事现场,向员警谎称她是肇事驾驶人,但经查对比监视录影画面不符揭谎,并揪出肇事者为陈男。
法官审酌,陈男未能善尽驾驶注意义务,因而导致2人受伤,且肇事后竟仍迳自离去;徐女为帮陈男脱免刑责,顶替真正犯人肇事,误导员警侦办犯罪正确性。
法官将陈男依未领有驾驶执照驾车犯过失伤害罪、致人伤害而逃逸罪判刑8月;徐女犯顶替罪处拘役50天。可上诉。
新竹县陈姓男子无照驾驶徐姓女友的车上路,与机车发生车祸造成2人受伤,事后还叫徐女顶罪,新竹地院将陈男依过失伤害、逃逸等罪判处8月徒刑。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联合报记者曾原信/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