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增資本額、非法募集未上市股票 聯華證券負責人遭起訴
已解散的联华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兴联华国际理财股问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易新,涉嫌于2015、2016年间,借款2000万虚增联华公司的资本额,向联华会员推销未上市的密科博公司股票,募资1.5亿余元。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涉犯证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罪嫌,起诉张易新、胞姊张怡婷。
检方指出,2015年12月10日,联华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增资1890万元,张易新向徐姓友人借款2000万元,存入兴联华公司帐户后,辗转以他的名义,汇款2200万元至联华公司帐户,充当增资股款证明。
张易新完成汇款后,再请不知情会计师完成验资,出具资本查核报告书,证明联华公司确实已收齐1890万,持报告书向台北市政府申请增资变更登记,于2016年1月11日核准变更登记,资本额从原本的3110万增加为5000万,溢出额310万则转列资本公积。
检方指出,张易新明知申办公司登记时,股东应实际缴纳股款,不得申请文件表明收足或缴纳后,让股东收回股款。不过,2016年1月15日至6月3日间,张易新又陆续以股东往来名义,从联华公司帐户大额提领款项,偿还徐姓友人的借款。
2016年5月间,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曾实地查核联华公司,张易新为了掩饰公司库存现金款缺情形,指示李姓会计及密科博公司董事刘博煌各汇款900万元至联华公司帐户,再向查核人员谎称,另有326万余元的现金在银行保险箱里,但因董事长出差无法盘点,事后回复金管会不实帐册及报告。
此外,密科博公司负责人王靖,经刘博煌牵线,结识张易新。检方查出,王靖于2015年7、8月间,为了筹措密科博公司设厂及开发产品资金,于同年11月间由张易新负责募资,担任联华副总经理的胞姊张怡婷合作,向联华会员推销密科博公司未上市股票,每股最高60元,从2015年11月3日至2017年7月3日止,共成交444万2000股,非法募得资金1.5亿余元。
检方认定,张易新所为,涉犯公司法第9条第1项后段之公司应收之股款股东虽已缴纳,而于登记后将股款发还股东、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106条第2款之向主管机关提出虚伪不实帐册罪嫌;此外,张易新与张怡婷等人,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74条第2项第3款之非法公开招募有价证券、第175条第1项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诉。至于王靖和刘博煌等人,涉犯证券交易法部分,获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