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淫」师诱骗招待游欧 性侵小模判刑4年定谳

业余摄影师借口到招待到欧洲游玩拍照,将小模约到家中性侵。(示意图/达志影像)

退休无业的彭姓业余摄影师,因曾多次雇用一名外拍女模特儿拍照而熟识对方,他借口到招待她到欧洲游玩拍照将对方约到家中性侵,犯后他辩称是性交易还诬指对方精神异常,最高法院斥责彭男丝毫未见悔悟之心,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4年定谳。

60多岁的彭男自称大学法研所肄业,他从2014年10月起以每次摄影费用5000元到6000元的代价,6度雇用被害人担任名拍模特儿,拍摄以内衣或角色扮演为主题的照片,隔年9月他告知对方将前往欧洲1个月,并表示愿支付她赴欧旅费,且约对方到他家中外拍。

彭男因无工作外的肢体接触行为,因而取得小模的信任,2015年10月他传送机票订位的截图给她,再将她载往台北市信义区别墅家中性侵,小模受侵害后趁隙跑到厕所传LINE给男友求助,再以手机GPS定位记下彭男车号,离开彭的住处后向警方报案。

事后,彭男否认性侵,还说小模的手机坏掉,他答应送她一支全新的iPhone手机作为性交易对价,强调2人是合意性交,但遭被害人否认;法官审酌被害人被性侵后第一时间向男友告知,且被彭男送回家后,随即到医院验伤、报案,不采信彭男合意性交的辩词。

历审认为,彭男自称法学硕士肄业,却知法犯法,利用涉世未深小模的信任,侵害她的性自主权,他犯后矢口否认犯行,迄今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犯后没有悔意,将他判刑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