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证不列父母配偶 逆转败诉确定
北市一位民众向文山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换发不登载役别及配偶、父母姓名的身分证,户所拒绝后,民众不服提告(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本报资料照片,姚志平摄)
律师陈宏奇2021年至台北市文山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换发没有父母及配偶姓名等项目的身分证被拒,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陈宏奇可以换发不含配偶、父母姓名等资料的身分证,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逆转废弃,驳回陈的声请,全案确定。
2021年1月21日,陈宏奇至文山户政所,申请换发不含相片、性别、父母及配偶姓名,户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别的身分证,但户政事务所认为,违反内政部依《户籍法》制定的管理办法,不准他的申请。
陈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宪法保障资讯隐私权,且今年初宪法法庭的判决,也指出应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时候决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证上的重要隐私资讯,户政事务所强制他揭露隐私资讯,是违法且违宪。
文山区户政事务所表示,依据《身分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事务所对身分证应登记项目没有更改变动的权限,如果陈男认为使用身分证时揭露的项目恐侵害其隐私权,可自行遮盖身分证上部分项目。
北高行认为,父母姓名的列载,较属于间接辨识资讯,同时将其父母姓名一并揭露,很难认为有其必要;配偶全名对个人身分专属的识别,也是间接效用,但对隐私权造成不利影响,违反比例原则,因此父母、配偶姓名可不必登载,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废弃、驳回陈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