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完整 新北研议残肢火化服务
新北市议会25日总质询,议员金瑞龙认为,新北市没有残肢火化处理流程,不合逻辑。副市长刘和然表示,未来会研拟相关规定,让民众可以一并保存。(刘玮晴摄)
新北市议会25日市政总质询,市议员金瑞龙提出,民众受伤截肢希望能将残肢火化并予以保存,但新北目前无相关处理程序,认为不合逻辑,盼新北市能多些同理心。民政局长林耀长表示,目前残肢主要为医疗机构处理,已召集相关单位讨论及修订程序与相关收费标准,让民众将来往生可以一并保存。
先前台中市民反应,残肢无法火化保存,未来身故恐无法保留全尸,引发民众议论,但台中两处公立火化场皆不受理,只能交给殡葬业集中火化;新北市也因火化需检附死亡证明书,而没有残肢火化的服务。
金瑞龙表示,传统观念盼死要留全尸,但目前全国仅高雄殡仪馆提供残肢火化服务,其他县市民众检附医疗证明的残肢,无法等同为遗体将之火化,手术残肢属于当事人身体的一部分,建议以尸体来认定,不应以废弃物处理,而手术后残肢属于废弃物的定义也应保留讨论空间。
金瑞龙要求市府应向司法机关讨论残肢相关处理方式,倾听民意多些同理心,也建议市府请中央修法,一般尸体火化需提供死亡证明书,残肢则提供医疗证明即可,绝非以医疗废弃物认定。
代理市长刘和然回应,新北市会重新检视,未来将研拟相关规定贴近民意,也让残肢可一并保存;林耀长表示,依规定遗体、流产及死胎皆可直接火化,残肢目前被认定为废弃物,不在火化场收费标准,新北殡葬处目前皆无收到残肢相关申请,未来将研拟把残肢纳入火化场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