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谷拍戲釀2死 負責人緩刑
电视剧「初拥」前年3月在苗栗县南庄乡神仙谷拍摄,发生黄姓摄影师及王姓收音助理坠谷2死公安事件,苗栗地方法院最近依过失致死罪,判制作公司柯姓负责人、童姓现场负责人,均有期徒刑8月,缓刑2年。制作公司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指出,黄姓摄影师、王姓助理在南庄乡神仙谷七分醉瀑布上方岩石平台进行戏剧拍摄及收音工作,因现场未设置防止坠落安全设备,也未让黄、王使用安全帽、救生衣等防护器具,2人从高度约25公尺处的岩石平台坠落深潭,伤重不治。
判决书指出,制作公司及柯姓负责人未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相关规定,对于有危险性作业场所,提供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轻忽劳工作业安全。
童姓现场负责人负责指挥、统筹、监督管理戏剧现场拍摄等工作,未在有坠落危险处所设置防止溺水及坠落的必要安全设备,也未让拍摄人员使用防护器具,同样触犯过失致死罪。
法官审酌童等人积极与家属成立民事和解及调解,已尽力弥补被害人亲属所受损害及精神痛苦,分别量刑并宣告柯、童缓刑,并命童依和解分期赔偿,若违反负担情节重大,缓刑可能撤销。